Wednesday, April 15, 2009

2009 要有多愛一個人 - by 張小嫻


我們生而孤獨,直到我們遇到了另一個人,讓我們知道人生是可以沒那麼孤獨的。

是沒那麼孤獨,而不是不再孤獨。

一個人有一個人的好。下班後,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家,懶懶地趴在床上,用不著跟任何人說話。兩個人卻也有兩個人的好,當你疲倦的時候,有個人借出他的大腿給你趴上去,伸出他的臂彎給你枕著睡覺。

到底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願意接受他每晚的鼾聲?

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願意接受他睡覺時流口水?

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願意接受他早上醒來的口氣?

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也愛他身上的贅肉和他漸漸消逝的青春,知道自己也如他一般,正在一點點老去?

又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捨棄一個人孤獨的快樂和自由,無視愛情短命的本質,跟他形影不離?

要有多愛一個人,在床上醒著時,才會緊緊握著他的手,跟他一起滑入夢鄉?

要有多愛一個人,睡覺時才會用一雙手摟著他的肚子,用一雙腳牢牢夾著他的一雙腳,好像以這個姿勢宣告:你是我的。

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不會厭倦他?永不永不。

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跟他枕席廝磨到永遠,直到你們兩個都已經老得沒法再做那回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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